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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中秋”“国庆”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


各县(市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局机关各科室,市药检所:

    现将局机关2008年“中秋”“国庆”期间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值班安排

   
(见附件)

    二、值班要求:

    1、值班期间,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。值班人员应坚守值班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。

    2、“中秋”“国庆”假期值班期间,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,并检查各县局和市药检所值班到位情况,如实填写当天值班记录。

    3、所有值班人员随身携带执法证件,如有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,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,并立即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,带班领导应带领值班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,重大情况同时将情况向总带班领导汇报。

    4、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机关的安全检查。

    5、各县(市)局、市药检所“两节”值班表请于9月12日之前报市局办公室。电话:0558-2170177(传真),邮箱:fuyangda@163.com

    附件: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“中秋”“国庆”期间值班表点击下载



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


作者:办公室
来源:阜阳市局办公室
发布时间: 2008-09-11 09:05:23